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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度创新主体培育奖励正在申报 最高可申报100万元奖励

记者9日从洛阳市科技局获悉,2017年度创新主体培育奖励资金申报本月15日截止,获相关认定的企业或成功培育相关创新主体的孵化载体,可申报最高100万元奖励。

创新主体培育奖励是洛阳市实施创新主体、创新平台“双倍增”行动的重要激励措施。本次奖励对象包括2017年认定的省创新龙头企业、省科技小巨人企业,2017年第二批获批的高新技术企业,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系统中成功备案、升级、复核通过的A类企业,以及2017年成功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A类企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专业化众创空间。

按照洛阳市有关文件,省创新龙头企业每家奖励100万元,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每家奖励50万元,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20万元,获推荐参评但未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,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专业化众创空间每成功培育1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5000元,每成功培育1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。

各申报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将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县(市)区科技局,高新区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、创新龙头企业的奖励资金申报以高新区相关部门通知要求为准。洛阳市科技局咨询电话:63910360。(首席记者 张锐鑫 通讯员 任姣姣)[CAHTAG17;34]